2022
14:22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2022年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安排,决定开展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2022年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招考职位的笔试成绩,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公告规定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2022年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9月13日(周二)9:00—11:00
地点:温州市绣山路行政中心1号楼505室
考生未在规定时段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具体工作
考生如主动放弃资格复审的,须于9月9日(周五)下午17:00前,联系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联系方式:88968151,88960156)并确认。
资格复审时,须持本人身份证、“防疫码”绿码及报到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入,携带《2022年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回避关系情况报告表》(附件2)、本人单寸同底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张,还应提供招考职位所需要的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年度考核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具有特殊情形无法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本人签署委托书(详见附件3)后,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资格复审。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的,除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须亲笔签名,并在名字上加按指印。
四、疫情防控要求
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资格复审时按照考务人员现场指令摘下口罩外,其余时间均需佩戴口罩,并服从现场防疫和考务管理,如身体出现不适症状,请及时告知现场工作人员。现场测温高于37.3℃的,应提供资格复审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阴性报告,经现场防疫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出现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受控转移至指定地点,视测查情况,“转送至定点医院排查”等处置措施。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如因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导致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变更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wzfgw.wenzhou.gov.cn)。
附件:附件1:2022年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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