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16:43
湄潭县人民政府
报名时间:2022-6-22 至 2022-6-24
缴费时间:2022-6-22 至 2022-6-24
审查时间:待定
笔试时间:待定
面试时间:待定
2022贵州遵义市湄潭县信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1人公告
为加强信访工作人员力量,中共湄潭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湄潭县编制使用通知书》(2022年第55号)批复同意我局使用行政编制1名,用于调动补员。为推进此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湄潭县信访局202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唐芝能 局长
副组长:刘启明 副局长
陈劲 副局长
张德勇 副局长
成 员:李元会局办公室主任
胡小庆 局组织人事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信访局办公室,刘启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元会、胡小庆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二、选调岗位及数量
湄潭县信访局公务员岗位1名。
三、选调原则及方式
选调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事业心、责任感强,组织和协调能力较强,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85年6月22日及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2014年以后招录到乡镇(街道)且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公务员,2018年以后新录用选调生到村任职未满2年的。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公务员,录用后未满5年的。
5.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8.所在单位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9.县委管理干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工作年限要求,均截至报名开始当天。
五、选调程序和方式
选调工作采取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测试、考察、体检、公示与调动等程序进行。选调工作各个环节将根据工作安排,序时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2日-6月24日
8:30-12:00,14:00-17:30。
2.报名地点:湄潭县信访局办公室(116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4.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湄潭县信访局202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
报考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测试资格,报名材料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测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计划选调数大于或等于3:1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测试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不足9人的,不笔试,直接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大于或等于9人的,进行笔试,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能力。
2.面试: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政策水平、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和水平。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职位选调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有并列者,同时进行考察。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敬业精神、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照考察对象档案、相关信息和材料进行复查,对资格复查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体检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拟选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按进入考察环节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会议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召开局长办公室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公示与调动
拟选调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在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湄潭县信访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28763881
湄潭县信访局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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