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11:38
华图教育
一、【资料背景】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内蒙古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16号),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力保障外贸市场主体,促进自治区对外贸易基本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解读分析】
《通知》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第一,实施内外销市场准入政策。实施国家转内销市场准入政策,对以出口目的为基础的国标准生产的相关标准技术指标达到我国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出口产品,因新冠肺炎疫情而转内销的,允许企业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以自我合格声明的方式销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出口转内销产品加贴中文和外文标签、标识的一致性是外贸企业的责任。第二,促进“同线同标同质”的发展。扶持外贸企业改造生产线,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引导外贸企业开发“同线同标同质”产品,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向内销和外销转变。把“同线同标同质”的产品应用范围扩展到一般消费品、工业品领域。实行外贸企业内销产品内销审批快速通道制度。与之配套的完善“同线同标同质”公共信息平台的功能。第三,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的保障。协助自治区外贸企业与品牌商协商出口转内销中涉及知识产权的事宜,畅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外贸企业的对接渠道,加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沟通对接,为外贸企业办理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等事宜。第四,推动出口产品转内销,扩大产品销售。组织外贸企业与国内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对接,依托各类网上购物节开展产品外销和内销活动。举办外贸企业现场带货活动,帮助外贸企业对接现场现场平台,举办内蒙古外贸企业现场带货活动,推动优质外贸产品在内蒙古地区国内销售。第五,参加国内知名展会,开拓市场。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交会)、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等国内知名展会,积极利用展会平台,与国内采购商进行对接,扩大国内市场。帮助外贸企业走进国内产业链。第六,指导各出口企业积极参与“两新一重”建设,组织大型企业与国内需求对接,帮助企业融入投资项目产业链中。积极引导外贸企业补链、固链、强链,推进产业链协同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大技术、工艺改造力度,参与工业和通信业重大项目建设。第七,准确对接国内消费需求。通过参与“内蒙古味”、推动消费等系列活动,引导内蒙古自治区外贸企业准确对接国内市场消费升级需求,发挥质量、研发等优势,运用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技术,进行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研发适销对路的商品,打造自主品牌,培育和发展新的消费热点,发展新的业态和模式,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第八,提升加工贸易转内销便利化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符合集中办理内销征税手续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在不超过手帐有效期或注销注销截止日期的前提下,按每月15日前申报的方式进行调整,至迟在季度结束后15天内申报。第九,完善对金融服务业的支持。我们将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出口转内销产品提供金融支持,加大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力度,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融资、仓单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业务。协助外贸企业对接大型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贷款融资。要充分发挥自治区中小外贸企业融资平台的作用,支持外贸企业通过融资平台开展出口商品内销贸易。第十,加大保险支持力度,引导保险机构与出口转内销企业开展保险需求对接,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拓展产品责任保险、知识产权保险等险种,不断满足企业多样化保险需求。第十一,推动内外贸融合发展。同时,要强化外贸企业内贸业务的同时,利用国内超大型市场的优势,增强外贸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充分发挥各种平台载体的作用,统筹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第十二,做好运输服务保障。对于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货物,要根据货物流向制定物流计划,提高运输的稳定性和运输效率,货站车系统全力做好出口转内销货物的铁路运输服务。主动对接出口内销企业,支持企业采用铁路运输,在运输服务上给予“三必保”、“四优先”的运输政策保障。第十三,加大财税政策支持。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充分利用自治区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优化资金使用方向,支持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第十四,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市、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出口商品的内销转口贸易。加强宣传、业务指导、培训、资源对接和政策资金扶持,形成支持出口产品内销的政策合力,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2024-01-29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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