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13:06
天津人社局
报名时间:2024-4-24 至 2024-4-29
缴费时间:2024-4-24 至 2024-4-29
审查时间:待定
笔试时间:2024-5-12
面试时间:待定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天津市数据局决定开展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2个,遴选人数8人。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公开遴选对象为本市区级及以下机关、市级机关所属处级及以下单位和市级垂直管理机关的基层单位、中央驻津机关处级及以下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除选调生外,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选调生应已完成2年基层锻炼;
5.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一般应现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当层次的职务职级;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4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程序步骤
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4月23日起,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rsks.hrss.tj.gov.cn,以下简称报名网站),查询职位及资格条件等情况。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9:00至4月29日18:00。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填写详细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报名推荐表,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到报名网站后,再提交报名。因资格条件不符未通过审核的,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遴选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比例低于3∶1的,一般应减少职位计划人数或取消职位。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职位计划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4月30日9:00至18:00。
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2.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9日9:00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12日上午9:00至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考试采用闭卷方式。题目形式为党的创新理论测试、案例分析、公文写作与对策性文章,满分为100分。
3.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于5月中下旬登录报名网站查看笔试成绩。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可适当调整进入面试人员比例。
(三)资格复审
5月下旬,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其他与报名资格有关的材料,同时提交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经单位党委(党组)审核盖章的本人近2年工作业绩报告(字数在2000字以内,连同电子版)等。
资格复审合格的,下达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1.时间地点。面试时间为6月1日,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五)公布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合成。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人员名单于6月6日在报名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实际,确定是否组织进入考察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素质、人岗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和任职
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并分别在报名网站、市数据局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可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对反映有问题经查属实影响任职的,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经研究可以空缺。
四、考试安全
报考人员应当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服从考试有关安排。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报考咨询
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可根据问题类型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23314295
政策咨询电话:60619033
监督电话:60619026
集中咨询时间:4月23日至4月30日(8:30~12:00;13:30~18:00)
天津市数据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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