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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省泸州市人社局关于公布泸州市属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告

2023

05/09

11:52

来源

泸州人事考试网

根据《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有关递补资格审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递补参加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递补资格审查由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考生个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参加递补资格审查的,可以委托他人代替其参加资格审查,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2日18:00以前(须在工作时间)到本公告附件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二)递补资格审查要求: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主要围绕选调岗位条件进行,报考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4月3日)。

2.学历、学位、执(职)业资格、职称资格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工作经历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工作经历年限时间计算截止至2023年4月3日。

4.报考者如系事业人员,须提供进入事业单位的身份佐证材料(如:公开考试招聘登记表、直接考核招聘登记表、政策性安置文件等材料或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占编聘用文件等)、现聘岗位的岗位聘用审核表等材料的复印件;报考者如系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须提供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现任职务或职级的任免审批表或任免文件等材料的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鲜章)。

5.报考者须提供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手续[参看《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附件2;截至2023年4月3日,已满所在地区和所在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且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已满],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6.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2份。

7.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鲜章)或考核等次证明(须加盖单位鲜章)。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考试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面试通知书领取

递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凭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的报名信息表,在2023年5月12日18:30前[须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到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楼906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特别提示: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递补资格审查或递补资格审查通过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830-3101371。

附件:2023年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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