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16:41
天水市司法局
报名时间:2022-6-8 至 2022-6-15
缴费时间:2022-6-8 至 2022-6-15
审查时间:待定
笔试时间:待定
面试时间:待定
天水市人民政府通知公告天水市司法局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天水市司法局拟面向全市党政机关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天水市各市直机关,县(区)直机关、乡镇(街道)科级及以下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级以下职级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勤奋敬业,吃苦耐劳,实绩突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社会形象好,综合素质较高。
3.年龄为35岁以下(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要求为,研究生:法学(0301)、法律(0351);本科:法学类(0301)。
5.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相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以及参加各级公开遴选、公务员招录考试尚未到岗的公务员。
5.涉嫌档案涂改造假的。
6.与市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报名人员有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以下程序组织进行:
(一)组织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自2022年6月8日8:00至6月15日18:00,如实、准确填写《天水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县区报名人员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县(区)委组织部收集汇总《报名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形成报名人员汇总表(附件2),于6月17日统一报市司法局组织人事科(含电子版);市直报名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本人在以上时间段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表》(含电子版)报市司法局组织人事科。未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或填写不规范的,不予进行资格初审。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不能报考同批次其他市直部门公开选调岗位。
(二)资格初审
市司法局组织相关科室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审查结果将于6月20日前反馈给市直相关部门、县(区)委组织部以及本人。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市司法局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专业能力等,总分100分。
试题由市司法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命制,面试得分由考官按照考生综合表现现场评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市司法局派出考察组分别到推荐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主要采取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同推荐人选面谈和征求纪检、组织、计生等部门意见相结合的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重点审核干部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听取廉洁意见,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调的情形,同时对资格进行复核审查。
考察组汇总组织考察情况,提交市司法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五)体检
通知入选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公示
对通过体检的拟选调人选,采取适当方式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审批和调动
公示期满不影响选调的,先到岗试用3个月,期满进行考核鉴定。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三、其他事项
1.选调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市司法局具体组织实施,接受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提供完整、准确、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3.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在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动态,及时通知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凡违反全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5.政策咨询:市司法局组织人事科0938—8215583、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0938—8299244;受理监督: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0938—8309680(选调工作期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中共天水市司法局党组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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