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17:40
静宁县人民政府
报名时间:2022-5-13 至 2022-5-15
缴费时间:2022-5-13 至 2022-5-15
审查时间:待定
笔试时间:待定
面试时间:待定
静宁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城关镇人民政府所辖社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省、市、县委“1+4”文件精神,为充实社区工作力量,经县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为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城关镇人民政府所辖社区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的用人导向,坚持人岗相适,数量适宜。
二、选调人数及岗位
本次为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城关镇人民政府所辖社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4名。具体选调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城关镇人民政府所辖社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县直部门、乡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中,各类民生实事项目、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转正人员(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不纳入选调范围)。
四、资格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政治面貌、职级、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4.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党政纪处分期内的;
3.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且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4.尚在民生实事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内的各类项目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3日至15日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北楼一楼大厅
3.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2022年静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
(4)提供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蓝底照片3张。
4.资格审查: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根据用人单位的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身份和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审查。
5.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及考察
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面试、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笔试、面试、考察均为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考察得分×2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6.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公文写作等。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之比),不足3:1的,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核减选调计划或取消选调岗位。取消选调岗位的,允许该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7.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养、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审核,可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由用人单位组织第三方人员(即非用人单位人员、非考察对象单位人员、非考察对象亲属),严格按照考录面试工作要求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各选调单位确定。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8.考察。考察采取定量打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综合笔试、面试两项所占比例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考察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三)公示
总成绩在静宁县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调动
各用人单位依据考试、面试、考察总成绩,对拟选调人选报县人社局审核,提交县政府会议审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疫情防控
选调期间,按照静宁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统一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选调工作进度根据新冠疫情防控需要随时调整,具体以临时通知为准。
现场报名时,各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落实佩戴口罩、测温、核验健康码和大数据通行码及登记确认等措施。对近14天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集中隔离期满且3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转为绿码后方可到现场报名。报名后要减少进出流动,坚持非必须不出市、非必要不离县。个人因疫情原因不能参加笔试或面试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生在考前应自行打印并签署《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组织领导
成立静宁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和城关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实施公开选调工作。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各类辅导班、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二)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咨询电话:0933-2521427(静宁县人社局)
附件:1.静宁县城关镇政府、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所辖社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静宁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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