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22:35
鄱阳县人民政府
报名时间:2021-12-27 至 2021-12-31
缴费时间:2021-12-27 至 2021-12-31
审查时间:待定
笔试时间:待定
面试时间:待定
鄱阳县纪委监委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选调职位和名额
(一)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含派驻机构)工作人员4名(公务员);
(二)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县廉政教育中心工作人员6名(全额拨款事业编)。
具体岗位安排待录取后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其中副科级以上选调人员保留原职级待遇,不再安排相应职位。
选调范围和条件
选调范围和条件
县纪委县监委机关选调对象为鄱阳县内通过公务员公开考试录用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人员;县廉政教育中心选调对象为县内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工作人员(不含教师、医护人员)。选调对象除了应当符合职位表(详见附件一)中限定的资格条件,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投身纪检监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备履行工作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心理适应能力,无违法违纪记录和其它不良表现;
(三)具有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
(四)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称职(合格)等次;
(五) 参加公开选调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尚在新录用或任职试用期,以及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例如,有5年服务年限要求的乡镇公务员,在2016年12月23日前参加工作的方可报名);
(四)与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需回避的,或按照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五)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其他情形。
选调程序
发布选调公告
由县纪委监委提出公开选调方案,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制定公告,公告在鄱阳县人民政府官网、清风鄱阳等相关媒体发布。
自主报名
拟参加选调人员在相关媒体发布的公告栏中自行下载并填写《2021年鄱阳县纪委县监委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二),报名前应取得所在单位审核同意。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①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②报名地点:鄱阳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鄱阳县科技大道县委大楼二楼)。
2.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近期2寸免冠同底彩照3张;
③填好的《报名表》1份(需双面打印,报名表见附件二);
④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⑤学信网申请的学历认证报告(含《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打印1份);
⑥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工作证明。
资格审查
由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经核实,立行取消其选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工作责任心和岗位匹配性等。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报考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岗位以及县廉政教育中心不限专业的岗位只需面试,总成绩100分。
2.报考县廉政教育中心计算机专业岗位需面试后再加试。面试成绩、加试成绩各100分,总成绩=面试成绩×60%+加试成绩×40%。加试方式及内容:采取实操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计算机应用水平、网站和网络管理维护能力等。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
原则上按照总分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按一定的差额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方式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到入闱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并审查其相关信息和档案资料。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具体表现,注重考察其政治品质、工作实绩、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考察结束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察情况,形成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不合格者取消其选调资格。
体检
拟选调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照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一次。
公示、试用及调动
1.进行公示。经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由县纪委县监委统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安排为期3个月的试用;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选调结果而产生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进行试用。试用期间,试用人员工资关系、行政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保持不变,工作原则上与所在单位脱钩。试用期满后,由县纪委县监委根据试用情况提出考核意见: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调动等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其他事项
(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相关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负责日常选调的具体工作。
(二)选调工作坚持平等、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选调工作全程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合理有序安排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鄱阳县纪委县监委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93-6279769
附件:
一、2021年鄱阳县纪委县监委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2021年鄱阳县纪委县监委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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