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15:19
华图教育
报名时间:2020-11-30 至 2020-12-4
缴费时间:2020-11-30 至 2020-12-4
审查时间:待定
笔试时间:待定
面试时间:待定
连城县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拟向全县公开遴选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2名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岗位如下:
序号 |
单位
名称 |
岗位
名称 |
拟遴选人员条件 |
||||
事业
人员 |
学历 |
专业 |
政治
面貌 |
其他
条件 |
|||
1 |
县纪检监察警示教育中心 |
专技岗位 |
1 |
本科及以上 |
教育学类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1.从事审查调查工作,需经常出差;
2.需有5年乡镇工作经历。 |
2 |
县纪检监察警示教育中心 |
专技岗位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1.从事审查调查工作,需经常出差; 2.需有3年以上纪检监察工作经历;
3.需有5年乡镇工作经历。 |
二、遴选范围
我县符合遴选条件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财政全额拨款)。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有志于反腐倡廉事业;严分公私美丑,明辨善恶是非;稳重正直,敢于担当;自奉约,自律严,品行口碑好。
2.身心素质过硬;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纪检系统干部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符合回避等有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效能警告、组织处理的;
2.本人经商办企业,或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3.家庭债务负担明显超出偿还能力的;
4.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5.社会交往复杂的;
6.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4日工作日。
2.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2020年连城县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地点:连城县纪委监委组织和宣传部(连城县新莲巷21号);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97-891863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初审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和同意报考意见,以及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3张。初审合格人员具体考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信息,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在遴选工作中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报有关单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考试
1.报名人数超过30人时,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少于30人(含),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笔试主要考查遴选报名人员的相关知识水平和写作能力,总分100分。
3.若需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重点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应变能力以及职位(岗位)所具备的相应素质,面试总分100分。
4.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1.按各岗位成绩高低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名次。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并列名次进入考察。
2.考察由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经历和实绩以及胜任本岗位的能力,凡是能岗不适、人岗不适的,取消遴选资格。
3.严格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凡发现人员身份、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伪造档案或档案材料涂改严重的,取消遴选资格。因上诉原因取消遴选资格的,报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依次递补对象。
(五)体检
1.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的要求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主管部门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1.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在连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符合相关规定的,办理调动等手续。
3.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4.如遴选对象不服从安排,取消遴选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连城县纪委监委负责,县人社局指导,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全程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反有关纪律的,严肃查处。
(二)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遴选人员不符合遴选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由连城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连城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0597-8922027
监督电话:
连城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 0597-8918632
附件:2020年连城县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连城县纪委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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